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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衡阳师范学院2012年度“优秀青年工作者”、“魅力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时间:2013/10/31 点击:
 

 

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院团发[2013]5


关于评选衡阳师范学院2012年度“优秀青年工作者”、“魅力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和

“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各系(院)团总支:

了更好地发挥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认真学习,勤奋工作,院团委决定,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012年度“优秀青年工作者”、“魅力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工作,并于2013年“五四”青年节期间进行表彰。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青年工作者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热爱共青团工作,积极投身青年服务和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实工作,创新奉献,事迹突出;

3. 能够认真研究当代青年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思想和理论,具有开拓意识和奉献精神,在工作实践中有创新、有建树,具有较高的组织领导能力,所在单位共青团工作成绩显著。

(二)魅力团支部书记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立场坚定,政治素质好。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班级前30%),能够积极参加各类有益活动,在班级起模范带头作用。

3.明确团支书的权利和义务,热爱团的事业,认真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工作开拓创新,勤奋务实,能积极组织团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主题团日、团员意识教育、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

4.能充分调动团支部领导班子的积极性,发挥其组织和领导作用,带领班级积极参与学校的工作,班级活跃度高,整个班集体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在系部的表现突出。

5.有较强综合素质,曾经获得院级以上奖励(含院级)。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现任校、系(院)、班各级团组织的干部,且任期在一年以上,敢于负责,顾全大局,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3.热爱团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团的决议,能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和青年的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4.工作扎实有效,群众基础好,在学生中有威信,能在广大青年团员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5. 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帮助团员青年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四)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各项权利和义务,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

2. 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无违纪违规行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能在日常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

3. 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综合素质高,各门课程考试(考查)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4. 诚实守信,热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5.积极参加团支部组织生活,关心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及时缴纳团费,按时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团员民主评议为合格以上。

二、评选名额

优秀青年工作者10名,魅力团支部书记10名,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分别按各系(院)团总支实际缴纳团费人数的5%3%下达指标(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 初选。各系(院)团总支对拟推报人选进行全面了解、审核和考察,在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院团委分配名额(见附件1)确定申报名单,并指导推报人选按要求填写推荐表或登记表(见附件2),参评“优秀青年工作者”和“魅力团支部书记”的个人还需撰写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各系(院) “优秀青年工作者”和“魅力团支部书记”推荐人选限报1名。

2.公示。推报人选须在各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各系(院)团总支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详细记载举报内容。

 3.审定。根据团总支推荐的人员名单,院团委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审定,评出“优秀青年工作者”、“魅力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

四、评选要求:

1.认真组织评选。评选必须严格按照条件要求,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宁缺勿滥,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经民主评选产生,不能由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指定。

2.以评先评优为契机,大力宣传青年学生中的优秀个人与事迹,着力培养一批思想素质高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3.申报材料要求:各种表格在团委网站或团委公共邮箱中下载,优秀青年工作者、魅力团支部书记报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只须报登记表及一览表,一览表需报电子稿。各系(院)将各项材料于4月16日前上报院团委,邮箱hynutw@126.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名额。

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2012年度 优秀青年工作者 魅力团支书 团干部 团员 通知

发:各系(院)团总支                                    

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33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