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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 法学院举办“美好生活,典亮雁城”民法典微宣讲大赛

编辑:团委   时间:2021/11/09
 

 

2021117日下午,法学院于东校区模拟法庭举行美好生活,典亮雁城民法典微宣讲大赛。法学院院长刘余香,副院长罗文正,胡峻教授,杨德群老师,辅导员肖润超出席此次活动。共36名选手参加比赛,2019—2021级部分学生观看。

2019级法学1班仇娇艳以提问的方式引出儿女常回家看看是否为法定义务的主题。她举例向我们说明赡养老年人是有法律依据的,又借助《民法典》法条进一步论证了赡养老人是作为儿女的我们应当履行的义务。最后,她用数据反映了国家人口老龄化严重的问题,强调当代青年应该重视并且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发自内心地常回家看看。

2020级法学2班金婷恬开头通过讲述案例向我们提出吃了上错桌的菜需要付钱吗的问题。她先从消费者知道上错菜的情况下入手,运用《民法典》中的法条充分说明了消费者需要付钱的理由,接着又从消费者在不知道上错菜的情况下出发,运用相关法条说明了消费者不需要付钱的原因。仅由这一件小事,便联系到诸多的法条,由此可见,《民法典》是我们社会的百科全书,充分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保障。

2021级法学2班周姿开篇介绍了《民法典》第十六条关于胎儿利益保护的内容,让我们清楚地知道胎儿是可以接受被赠与的。同时她又举例说明了关于在胎儿出生前所发生赠与行为的两种具体情况。针对不同情况下《民法典》法条的适用情况,周姿认为这不仅确认了胎儿民事主体的地位,还进一步体现了我国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

在最后的颁奖环节中,2019级法学1班仇娇艳和2019级知识产权1班曹佳荣获一等奖,2020级法学2班金婷恬、2020级法学2班胡利智、2020级法学1班冯梓煊荣获二等奖,2019级知识产权1班禹白玉、2020级知识产权1班苏瑶、2021级知识产权1班杨睿卓、2020级知识产权1班谷凌波以及2021级知识产权2班黄馨悦获得三等奖。

比赛结束后,法学院院长刘余香表示此次比赛让同学们对《民法典》有了更深的了解,为日后同学们的学习奠定了良好基础。她还指出了同学们比赛的优缺点,并希望他们今后可以继续努力。

本次比赛有助于增强同学们学习《民法典》的兴趣,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成为《民法典》的捍卫者、践行者、维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