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了集中展示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学校团委决定,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016年度“魅力团支部书记”、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创业之星”评选工作,并于2017年“五四”青年节期间进行表彰。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魅力团支部书记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班级前20%),能够积极参加各类有益活动,在班级起模范带头作用。
3.明确团支书的工作职责,热爱团的事业,认真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工作开拓创新,勤奋务实,能积极组织团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主题团日、团员意识教育、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
4.能充分调动团支部领导班子的积极性,发挥其组织和领导作用,带领班级积极参与学校的工作,班级活跃度高,整个班集体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在学院的表现突出。
5.有较强综合素质,曾经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含校级)。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现任校、院、班各级团组织的干部,且任期在一年以上,敢于负责,顾全大局,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班级前30%),能够积极参加各类有益活动,工作扎实有效,群众基础好,在学生中有威信,能在广大青年团员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4.热爱团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团的决议,能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和青年的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5.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帮助团员青年解决实际困难,在团员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三)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各项权利和义务,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无违纪违规行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能在日常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
3.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综合素质高,各门课程考试(考查)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4.诚实守信,热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5.积极参加团支部组织生活,关心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及时缴纳团费,按时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团员民主评议为合格以上。
6.积极响应学院号召,认真参与“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等主题教育活动。
7.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四)创业之星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处于创业起步阶段的我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艰苦奋斗,自主创业,创业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诚实经营,无造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创业实体具有一定规模,成长快,市场前景好,当前经营状况良好,发展较稳健,在大学生自主创业领域具有典范作用。
4.体现当代大学生的文明素养和创新能力,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带动就业效应明显,影响和带动一批大学生就业创业。
5.个人或团队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的优先。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二、评选名额
全校共评选魅力团支部书记20名,创业之星20名,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分别按各学院团委实际缴纳团费人数的4%、3%下达指标(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 初选。各学院团委对拟推报人选进行全面了解、审核和考察,在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校团委分配名额(见附件1)确定申报名单,并指导推报人选按要求填写推荐表或登记表(见附件2),参评“魅力团支部书记”和“创业之星”的个人还需撰写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各学院“魅力团支部书记”推荐人选限2名,“创业之星” 推荐人选限2名。
2.公示。推报人选须在各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各学院团委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详细记载举报内容。
3.审定。根据学院团委推荐的人员名单,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审定,评出“魅力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创业之星”。
四、评选要求:
1.认真组织评选。评选必须严格按照条件要求,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宁缺勿滥,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经民主评选产生,不能由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指定。
2.以评先评优为契机,大力宣传青年学生中的优秀个人与事迹,着力培养一批思想素质高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3.申报材料要求:各种表格在团委网站中下载,魅力团支部书记、创业之星报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只须报登记表及一览表,一览表需报电子稿。各学院将各项材料于4月20日前上报校团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名额。团委邮箱hynutw@126.com。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2016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表
2.“五·四”评先评优相关项目申报表及一览表
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
关于评选衡阳师范学院2016年度“魅力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创业之星”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