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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

编辑:团委   时间:2020/06/03 点击:
 

 


衡阳师范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 

 

为保证我校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衡阳师范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立足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 坚持立德树人, 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 创新体制机制, 强化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 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 使学生会组织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青年学生, 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为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努力奋斗 。

(二)基本原则

思想引领,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政治引领为根本,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坚持全心全意为青年学生服务,将广大青年学生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主体。深化以青年学生为中心的改革,坚持服务青年学生的工作生命线,让青年学生成为学生工作和活动的主角,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问需问策问效于青年学生,增强青年学生的获得感,使我校学生会组织深深植根于青年学生。

  锐意创新,突出重点问题。紧紧围绕提升我校学生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扩大工作有效覆盖面,进一步明晰学生会组织的基本定位和职能,着眼根本,立足长远,着力破解制约我校学生会发展的思维定势、重点难点和体制机制问题。

统筹联动,坚持从严治会。强化学校党委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协同,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强化过程指导、条件保障和成效评估,形成校院上下联动,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

二、改革措施

1.调整运行机制。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轮值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学院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级学生会指导。学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校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2.优化组织模式。建立“校级学生会—学院学生会—班级委员会”的组织模式,坚持 “层级管理”的工作理念,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对学生会组织开展指导、联系和帮助,提升各级组织运行活力、工作开展活力、青年学生参与活力。

3.精简人员规模。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6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2至3人,工作人员不超过6人。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其中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校级学生会设办公室、思教部、学风部、权益部、宿管部、素拓部6个工作部门,学院学生会部门设置与工作原则上应与校级学生会保持一致。为方便学院工作与活动开展,学院学生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门结构与数量。学生会确需主办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工作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活动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4.明确遴选条件。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无违规违纪等现象。

5.严格遴选程序。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总支同意,由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决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校级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委同意,由学院党总支确定。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6.规范召开代表大会校级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校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7.建立述职评议制度。校级学生会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院学生会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总支、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就、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学生会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议。学生会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方案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各级团组织、学生会组织的考核内容。团委明确1名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校级学生会组织指导各学院学生会制定具体措施,协调政策资源,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各学院学生会要结合本学院实际做好宣传工作。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的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把握改革重点,抓住关键节点,积极主动推进改革。校学生会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具有普遍性和借鉴意义的经验做法,稳妥有序推进改革。

共青团衡阳师范委员会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