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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衡阳师范学院2019年度“魅力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创业之星”的通知

编辑:团委   时间:2020/03/20 点击:
 

校团发[2020]4号

关于评选衡阳师范学院2019年度“魅力团支部书记”、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和“创业之星”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了发现、树立和集中展示我校2019年度涌现出的共青团干部和团员优秀典型,以先进为榜样,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团员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校团委决定,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019年度“魅力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创业之星”评选工作,并于2020年“五四”青年节期间进行表彰。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魅力团支部书记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班级前20%),能够积极参加各类有益活动,在班级起模范带头作用。

3.明确团支书的工作职责,热爱团的事业,认真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工作开拓创新,勤奋务实,能积极组织团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主题团日、团员意识教育、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4.能充分调动团支部领导班子的积极性,发挥其组织和领导作用,带领班级积极参与学校的工作,班级活跃度高,整个班集体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在学院的表现突出。

5.有较强综合素质,曾经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含校级)。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现任校、院、班各级团组织的干部,且任期在一年以上,敢于负责,顾全大局,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班级前30%),能够积极参加各类有益活动,工作扎实有效,工作本领过硬,群众基础好,在学生中有威信,能在广大青年团员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热爱团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团的决议,坚持围绕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5.工作作风优良,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三)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各项权利和义务,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

2.遵规守纪自觉,举止文明,尊敬师长,无违纪违规行为;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热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3.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综合素质高,各门课程考试(考查)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4.模范作用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

5.积极参加团支部组织生活,关心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及时缴纳团费,按时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团员民主评议为合格以上。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四)创业之星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处于创业起步阶段的我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艰苦奋斗,自主创业,创业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诚实经营,无造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创业实体具有一定规模,成长快,市场前景好,当前经营状况良好,发展较稳健,在大学生自主创业领域具有典范作用。

4.体现当代大学生的文明素养和创新能力,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带动就业效应明显,影响和带动一批大学生就业创业。

5.个人或团队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的优先。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二、评选名额

全校共评选魅力团支部书记20名,创业之星10名,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分别按各学院团委实际缴纳团费人数的5%、3%下达指标(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 初选。各学院团委对拟推报人选进行全面了解、审核和考察,在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校团委分配名额(见附件1)确定申报名单,并指导推报人选按要求填写推荐表或登记表(见附件2),参评“魅力团支部书记”和“创业之星”的个人还需撰写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各学院“魅力团支部书记”和“创业之星”推荐人选均限2名。

2.公示。推报人选须在各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各学院团委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详细记载举报内容。在公示结束后,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将公示情况上报至校团委。

 3.审定。根据学院团委推荐的人员名单,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审定,评出“魅力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创业之星”。“魅力团支部书记”、和“创业之星”参评人选还须参与现场答辩。

四、评选要求:

1.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评选必须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发扬民主,宁缺勿滥,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经民主评选产生,不能由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指定。

2.坚持严实标准,确保人选过硬。严格审查把关。各学院团委要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人选进行全面了解情况和考核,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实事求是,在充分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人员名单。所有参评者如参评年度内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则一票否决。

3.积极树立典型。各学院要以评先评优为契机,大力宣传青年学生中的优秀个人与事迹,着力培养一批思想素质高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4.申报材料要求。魅力团支部书记和创业之星所有纸质材料均一式2份,同时上交所有电子稿,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所有纸质材料一式2份,只须上交一览表电子稿。请勿随意改动文件格式,并自行确认一览表与登记表信息完全一致。各学院请于4月10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稿发送至团委邮箱hynutw@126.com,逾期不报则视为自动放弃名额,各项材料纸质稿待正式开学后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2019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表

   2.“五·四”评先评优相关项目申报表及一览表

                         

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