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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关于申报“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编辑:团委   时间:2019/03/01 点击:
 

 

湘团办发〔20195

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关于申报

“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共青团各市州委,省直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省非公经济组织团工委,省税务局系统团工委,各大中型企业团委、高校团委,湖南驻北京、浙江、广东、深圳、贵州团工委:

进一步激励全省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深化“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团的基层建设,共青团湖南省委决定开展“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

6.近五年获得过市级团委以上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湖南省五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团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富有实效,意识形态领域未发生责任事故。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所属团组织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推动所属团组织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4.班子建设好。团委(团工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6.近五年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7.街道、乡镇团委应建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三)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团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近五年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已经被推报为“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团员。

二、申报名额

市级团委要严格按照所分配名额(见附件1、2)和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各级团委推报的候选人(单位)的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要统筹考虑青年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组织的候选人(单位)。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坚持严实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级团组织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市级团委要对初步推报候选人选(单位)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其所在单位团员青年、党团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方面意见,审核有关档案材料。在此基础上确定推报人选(单位),并在人选(单位)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各级团委要落实评选先进请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推动辖区内各级各类团组织建立评选体系,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需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市级团组织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于3月15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名单汇总表、申报事迹材料、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公示无异议的证明材料原件(附电子版)报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申报名单汇总表中应对申报对象进行排序,并加盖市级团委公章,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申报单位还需提交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相关材料。申报单位和个人事迹需在市级团委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宣传展示。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团省委将按照1.5:1的比例择优评选。

 

联 系 人:马细连

电    话:0731—88776718

电子信箱:hntswjcb@163.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共青团湖南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

邮    编:410004

 

附件:

1.“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

 

2.“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名额分配表

 

3.“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4.“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5.“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6.“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单汇总表

 

7.“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名单汇总表

 

8.“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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