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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 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辑:团委   时间:2023/10/16 点击:
 



为挖掘、培育当代大学生中努力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从而依靠榜样力量来反观自身、完善自我,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新一代,品德高尚、意志顽强的新一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的新一代,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新一代。按照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第十八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函》的有关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成立组委会,开展我校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共设置5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个人或团队),每人(团队)奖金为人民币5000元,往届获奖者不再参评。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2.“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3.“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4.“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

5.“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

、参评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或由他们组成的本校社团、学生组织。

、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热爱伟大祖国,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现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团委组织或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团队形式参与社会实践的个人,须为实践队队长或经指导教师证明在团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申报者为团体的,须有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老师,成立时间达两年以上,且团体成员应均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团队所获荣誉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在读期间所获。需提供团体成员相关信息(见附件3)。

、具体条件

(一)“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基本要求: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学校及以上官方组织立项的社会实践活动,且时长累计应不少于 1 周;

(以下条件满足 1 项即可,以团队形式参与社会实践的个人,须为实践队队长或经指导教师证明在团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在社会调查、社区服务、志愿服务、公益活动、抗击疫情、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表彰,并得到省级以上社会媒体的广泛宣传与关注;

(2)有高水平的社会实践成果(含研究论文、调研报告等),且受到过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表彰,研究论文须在期刊上公开发表,调研报告为实践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产生较大社会反响和经济效益。

(二)“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1)热心公益,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成为注册志愿者;

(2)长期坚持参加社会公益或志愿服务活动,在社会主流媒体有过相关报道,取得广泛社会影响;

(3)有突出的公益事迹,取得显著工作成效,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表彰。

(三)“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1)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敢于拼搏、不懈奋斗,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追逐、实现自己的梦想;

(2)有突出的自强事迹且取得较大成就,荣获过国家励志奖学金、大学生自强之星或其他省级以上荣誉;

(3)个人自强事迹在媒体有过相关报道,取得了广泛社会影响。

(四)“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

(1)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在同学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能够发挥模范作用;

(2)带头遵规守纪,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

奉献、尊师孝亲、责任担当、团结互助、拾金不昧、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感人事迹,获得师生广泛赞誉,并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3)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表彰,在社会主流媒体有过相关报道。

(五)“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

基本要求: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个人申报者必修课成绩排名

前20%,某一领域特别优秀者,成绩可适当放宽至前 30%,以团队名义申报的,主要负责人须满足此要求;

(以下条件满足 1 项即可)

  (1)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研、科技创新活动,参加过“挑战杯”“互联网+”竞赛、学科竞赛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并荣获省级及以上奖项(个人申报时,须排名第一);

  (2)在某一专业领域研究成果突出,以我校名义公开发表的独著或第一作者(当为第二作者时,指导教师须为第一作者)身份的相关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认定的技术成果或发明专利(排名前3),或主持(参与的,须排名前3)厅级、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并结题。

该奖项不参与现场投票,由学校组委会成立的专家评委会单独评定。

、工作流程

(一)活动前期

1.宣传动员。学校各级团组织通过网站、新媒体平台、海报等方式对“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进行全面宣传,把整个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具体实施过程的相关介绍传达给各团支部。

2.活动报名。即日起开始到所在学院报名,学院根据意向报名等情况组织评委评选出候选人(团队)并在全院公示后报送校团委;报名表需要学院推荐,推荐单位要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每个奖项各学院最多报1名个人或1个团队,个人与团队只能申请一个奖项。学生团队由指导部门或所在学院负责推荐。

3.报送材料。参评个人需填报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个人成绩单;参评团体需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及团体成员信息表(见附件3),交各学院团总支初选、党总支审核确认后于10月27日(周五)17:00前将纸质盖章版汇总表(附件2、3)、申报表(附件1(事迹简介1000字以内)、主要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及支撑材料(各奖项类别所要求的证明及支撑材料,以及成绩、所获主要奖励证书复印件、论文、专利证明、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证明等,支撑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办公楼210),电子档发至校团委邮箱:tw@hynu.edu.cn。

(三)活动中期

1.资格审查。学校成立“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活动组委会对候选人资格以及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评选要求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名单。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资格审查阶段将直接予以淘汰。

2.初评公示。按照入围候选人(团队)与奖项设置名额不低于3:1的比例。

(四)活动后期

1.活动投票(11月上旬)。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者,可参与投票评选,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拟获奖名单。投票由三部分构成:

(1)网络投票(占比为10%)

“衡阳师范学院团委”公众号会设置投票端口,广大师生可进行投票。

(2)班级代表投票(占比30%)

由各学院推荐班级代表,活动组委会组织投票。要求候选人的表决投票必须过半(待活动组委会对入围公示无异议后进行)。

(3)评委会投票(占比60%)

评委会由活动组委会负责邀请,成立评委库,在决赛前一天,评委的产生由活动组委会从评委库中进行抽取,评委库人数与实际产生的评委人数比例不低于2:1,评委人数为单数,不低于11人,评委根据申报材料、候选人事迹宣讲会等情况组织评选。

2.评选公示(11月中旬)

结合网络投票、班级投票及评审小组投票遴选出10位拟获奖个人(团队)进行公示。

3.表彰颁奖(11月下旬)

学校组委会拟定评奖表彰文件,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个人和团队予以表彰。

4.总结评估(12月上旬)

活动组委会对本次活动实施全过程的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撰写活动实施评估报告,活动结束两周内向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提交。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评选“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举措,有利于培养全面发展、敢于创新、勇于奋斗的新时代大学生,各学院要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和挖掘优秀个人或团队申报相关奖项。

2.严格评选程序。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把工作做细做实,把握工作节奏,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肃纪律、严格按规矩程序办事,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切实把学校优秀的大学生代表及团队评选出来,树立先进典型。

3.扩大宣传效果。各学院要通过微博、微信、校园网、宣传栏和展板等多种途径,对活动全过程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为本次评选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评选结束后,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的典型人物及其事迹,扩大该奖项在大学生中的正面影响。

附件:

1.2023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芙蓉学子· ××奖”申报表

2.2023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申报学院汇总表

3.2023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团体成员信息表

4.2023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申报材料清单



                              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