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市直机关、驻衡企事业单位团组织,各大中专院校和市直中学团组织,市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市武警支队政治处,市教育团工委,市非公经济组织团工委,各驻外团工委,各少先队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希望工程30周年寄语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团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希望工程在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教育发展、服务青少年成长、引领社会风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广泛汇聚公益力量,筹集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着力精准解决青少年“急难愁盼”问题,“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做美”,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庆祝建团百年,共青团衡阳市委、少先队衡阳市工作委员会决定,2022年继续在全市广大团员、少先队员中组织开展希望工程“一元捐”公益助学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引领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在奉献爱心、帮助他人的点滴过程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引导他们参与到希望工程公益事业中来,为广大青少年成长成才、创新创造营造良好环境。同时,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针对困境家庭青少年、青少年学习成长过程中出现的迫切需求提供助力,将党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传递给青少年。
二、活动内容
以县市区团委和少工委为主体,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动员区域内的团员青年和少先队员参与“一元捐”活动(家境困难的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不参与捐赠活动)。捐赠标准为每人一元钱,多捐不限。捐赠资金全额汇至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三、资金用途
1. 资助低收入家庭的中、小学生;资助因病致困、因灾致困等困境青少年学生。全市原则上按照统一的资助标准进行资助:小学生的资助标准为一次性资助800元/人;中学及以上学生的资助标准为一次性资助1000元/人。
2. 资助乡村学校建立少先队队室、红领巾广播站、鼓号队等少先队组织文化阵地;开展关爱留守(困境)儿童夏冬令营。
3. 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开展救灾助学活动,支持乡村振兴、青少年身心健康等公益项目。
四、资助原则
基金总额的80%将根据各县市区、学校及单位上报的资助计划,用于实施针对困境青少年学生的希望工程助学项目,以及帮助乡村学校开展少先队工作,资助乡村学校建立少先队队室、红领巾广播站、鼓号队等少先队组织文化阵地,开展关爱留守(困境)儿童夏冬令营;基金总额的20%留存于湖南青基会,统筹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开展救灾助学活动,支持乡村振兴、青少年身心健康、少先队活动等公益项目。
五、活动步骤
1. 宣传动员(3月上旬)。由团市委、市少工委联合下发活动通知至各县(市)区团委、少工委,对活动作出统一部署。
2. 集中劝募(3月上旬至4月下旬)。各县(市)区团委、少工委要依照各地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希望工程“一元捐”主题募捐活动。
3. 资金汇缴(5月10日前)。集中劝募结束后,各单位要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捐款足额缴至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账户: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账号:810000160001000001;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南城支行),汇款时请备注:衡阳2022年度“一元捐”爱心款,并将缴款凭据提交市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中心。
4. 项目申报(6月上旬至10月中旬)。各县(市)区团委、学校及相关单位按照区域内筹集资金总额的80%制定资助计划报团市委,由团市委统一向湖南青基会进行申报。
5. 资金拨付。团市委将集中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资助计划,计划经核准后,在衡阳市共青团网站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将资助资金拨付到各县(市)区团委账户或学生本人账户。
六、活动要求
各县市区团委、少工委要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希望工程“一元捐”活动。各县市区团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请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宣传,在规定时间内汇集捐赠资金、及时资助到位,按要求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公示。募捐过程中要确保资金阳光运行。募捐结束后,认真做好资金管理工作,及时上缴,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截存、挪用和滞缴资金。
联 系 人:陈燕丽、周雅芳
联系电话:0734-8538883
电子邮箱:540196883@qq.com
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常胜中路20号市青少年宫
共青团衡阳市委
少先队衡阳市工作委员会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