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
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大学生创业园是我校学生创业实践的项目孵化平台,依照《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部分项目合同到期退出创业园,为吸纳更多的创业项目入驻,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促进学生积极健康地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搭建大学生创业实践平台,鼓励和扶持更多的学生参与自主创业,现面向全校全日制学生(含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遴选一批创业项目入驻,入园的项目将享受园区政策优惠和孵化服务,以期提高创业活动的效率与成功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与原则
本次项目遴选旨在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培养企业家精神,帮助学生见习企业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实现成功创业。评审专家将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针对项目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投资风险及效益、启动资金等方面,择优选拔出有前景、有创意、有特色、有示范和推动作用的学生创业项目入园。
二、申报时间
2021年9月15日--10月8日
三、申请人条件
1.我校在读全日制学生或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均可申报,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学生。
2.申请人须为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团队的主要核心成员。项目资金投入必须主要来自学生团队,外部投资者在孵化期间不得控股和出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大学生团队或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的股份应大于1/3,其中应有不少于50%的资金投入,创业大学生专兼职成员不少于创业团队总人数的50%。
3.申请人本人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负责本企业主要的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并承担主要职责;对企业(项目)事务有一定的决策权,不得与他方存在劳动雇佣关系。
4.申请人必须提交完整的创业计划资料,包括《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书》、创业计划书等,如有产品专利证书、投资人协议或企业经营证明也需一并提供。
四、申报创业项目要求
1.创业项目应与所学专业紧密联系,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2.创业项目的经营范围不涉及餐饮业、娱乐业、电子游戏室、网吧等,经营的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
3.创业项目所从事研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须符合社会经济产业发展方向。
4.创业项目具备可商品化、产业化开发的条件,未来具有一定市场发展潜力及市场竞争力。
5.创业项目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项目负责人应该独立承担与经营相关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6.创业项目必须遵守园区的各种经营管理规定,接受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的管理,遵守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现行规章制度。
五、申报程序
1.信息发布
在衡阳师范学院团委网站、QQ群及微信平台发布通知。
2.申报方式
请申报人于2021年10月8日17:00前,将《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3份)和创业计划书(一式3份)报送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稿发至hynutw@126.com,学校根据比例审核一定数量项目进入项目答辩阶段。
3.项目答辩遴选
由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组织项目入驻答辩,具体答辩遴选安排事宜另行通知。
4.通过审批的项目签署入驻协议。
附件: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书
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