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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衡阳师范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编辑:团委   时间:2020/11/09
 

 

 

关于举办第七届衡阳师范学院“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切实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教发〔2020〕35号)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第七届衡阳师范学院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的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通过大赛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通过大赛进一步推动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大赛领导小组,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陈晓飞  皮修平

副组长:刘福江  张登玉  李玲玲  聂东明  唐国华

        郑金华  陈  敏  涂  昊  尹  季  曹  鑫

成  员:唐  艳  罗李平  邹  君  陈列尊  罗  文

        邓双喜  蒋  杰  罗召斌  董  俊  郭友文

        彭  斌  肖  黎  谭和平  任美衡  汤  劲  

        贺学耘  杨  柳  李  浪  谭延亮  许志锋 

        邓运员  段桥生  叶经文  江  亮  唐芳贵 

        曹丽敏           

办公室设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院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学院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

三、参赛项目类型与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项目根据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四、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含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以后毕业的)。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含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以后毕业的)。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含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以后毕业的)。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校在编教师。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且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参照往年省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求,项目须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有机结合,深入我省脱贫攻坚主战场和我校对口扶贫点,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项目结项评审前正在开展相关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获湖南省教育厅认定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教育基地的学院必须积极组织项目团队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并参与该赛道。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含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以后毕业的)。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含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以后毕业的)。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各学院须严格审核参赛项目条件和参赛对象资格,如发现参赛条件、资格不符或参赛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项目参赛资格。若参赛项目条件或资格与第七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规定冲突,以省赛规定为准。

    五、赛事安排

   (一)初赛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3月)

各学院自行组织初赛,参与初赛人数须不少于本学院学生总人数的5%,通过初赛各学院(不含南岳学院)遴选10个优秀项目参加学校决赛。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各学院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初赛结果汇总,填写《第七届衡阳师范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参赛项目一览表》(附件3)与参赛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新校区210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参赛。

    所有参加团队(含各学院初赛项目)须在2021年的省赛通知下发后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 cn)或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通过湖南省大学生双创云平台(cy.hunbys.com)大赛专题网页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成功的项目数量将作为我校参加省赛名额分配基数和评选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

   (二)立项阶段(2021年4月)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参赛团队项目计划书和项目展示PPT进行评审,确定30项左右有前景、有创意、有特色、有竞争力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给予立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20项,立项不资助项目若干,并对重点项目给予5000元/项和一般项目给予1000元/项经费资助。

   (三)结项阶段(2021年5月)

结项阶段设立项目计划书评审、创新创业项目PPT展示及接受评委提问环节。请各学院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新校区210办公室)。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项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评审通过方可发放资助资金,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2021年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六、激励措施

   (一)大赛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和优秀组织奖5个。优秀组织奖按照各学院在省赛网上报名系统内(系统开放时间按照省赛规定时间,将另行通知)参赛项目数量情况和获奖情况等条件评定。

    对获奖作品和单位分别给予一定奖励,一等奖奖金500元,二等奖奖金300元,三等奖奖金200元,优秀组织奖奖金1000元。   

   (二)学生的参赛作品荣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参照《学生手册》学生奖励办法给予相应奖励,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参照《关于印发<衡阳师范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教字【2018】30号)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教发〔2020〕35号)文件精神,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荣获国赛金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可以该项目相关成果为基础直接牵头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可直接立项1项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或一般项目,申报和立项指标单列;可直接申报并审核认定为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在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评审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荣获国赛金奖和银奖项目第一指导教师直接入选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没有在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教师同时奖励立项1个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省赛一等奖获奖项目,等同于立项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实践育人类),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等同于项目负责人。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荣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可以该项目相关成果为基础直接牵头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可直接立项1项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和立项指标单列;可直接申报并审核认定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在校级人才支持计划评审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没有在研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教师同时奖励立项1个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省赛二等奖获奖项目,等同于立项校级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实践育人类),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等同于项目负责人。

荣获国赛金奖和银奖项目的项目第一负责人,符合相关评选条件的,直接认定为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荣获省赛一等奖和二等奖项目的项目第一负责人,符合相关评选条件的,直接认定为校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省赛获奖项目优先入驻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我校大学生创业园,享受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基金会扶持资金和校级相关创业项目补贴等相关优惠政策。  

   (四)荣获省级以上奖励的项目第一指导老师,在学校职称评定、博士教授津贴目标管理考核等方面按相关办法执行奖励措施。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湖南省将大赛获奖情况纳入全省高校“双一流”建设绩效考核、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与认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等工作的考核内容,作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并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高校服务脱贫攻坚考核评价内容。各学院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不断提高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二)广泛宣传。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对竞赛活动进行积极宣传,努力形成关注关心和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青年学生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不断扩大活动在青年学生中的影响力。

   (三)精心组织。各学院党政负责人要精心组织学院的初赛选拔活动,推选出一批优秀作品参加校赛,要为参赛学生创造条件,组织专业骨干教师对参赛团队进行指导和培训,保证参赛作品的质量。     

   (四)材料要求。项目立项上报材料含纸质材料及全部材料电子版。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1.纸质材料:《第七届衡阳师范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创业项目计划书》(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2.电子版材料:包括创业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PPT及一分钟展示视频。视频格式为MP4格式,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20Mb;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PPT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 

 

附件:

    1.第七届衡阳师范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2.第七届衡阳师范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登记表

    3.第七届衡阳师范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参赛项目一览表

 

                              衡阳师范学院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