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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衡阳师范学​院2017年度“魅力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志愿者”和“创业之星”的通知

编辑:团委   时间:2018/04/02 点击:
 

 

关于评选衡阳师范学2017年度“魅力团支部书记”、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十佳志愿者”和“创业之星”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了集中展示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学校团委决定,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017年度“魅力团支部书记”、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志愿者”和“创业之星”评选工作,并于2018年“五四”青年节期间进行表彰。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魅力团支部书记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班级前20%),能够积极参加各类有益活动,在班级起模范带头作用。

3.明确团支书的工作职责,热爱团的事业,认真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工作开拓创新,勤奋务实,能积极组织团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主题团日、团员意识教育、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

4.能充分调动团支部领导班子的积极性,发挥其组织和领导作用,带领班级积极参与学校的工作,班级活跃度高,整个班集体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在学院的表现突出。

5.有较强综合素质,曾经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含校级)。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现任校、院、班各级团组织的干部,且任期在一年以上,敢于负责,顾全大局,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班级前30%),能够积极参加各类有益活动,工作扎实有效,群众基础好,在学生中有威信,能在广大青年团员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4.热爱团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团的决议,能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和青年的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5.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帮助团员青年解决实际困难,在团员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三)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各项权利和义务,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无违纪违规行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能在日常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

3.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综合素质高,各门课程考试(考查)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4.诚实守信,热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5.积极参加团支部组织生活,关心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及时缴纳团费,按时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团员民主评议为合格以上。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四)十佳志愿者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成绩良好;

2.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精神和奉献意识;

3.参评志愿者必须为湖南志愿网注册志愿者,长期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具备一年及以上的志愿服务经验;参与志愿服务原则上不少于10次,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五)创业之星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处于创业起步阶段的我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艰苦奋斗,自主创业,创业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诚实经营,无造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创业实体具有一定规模,成长快,市场前景好,当前经营状况良好,发展较稳健,在大学生自主创业领域具有典范作用。

4.体现当代大学生的文明素养和创新能力,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带动就业效应明显,影响和带动一批大学生就业创业。

5.个人或团队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的优先。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二、评选名额

全校共评选魅力团支部书记20名,十佳志愿者10名,创业之10名,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分别按各学院团委实际缴纳团费人数的5%、3%下达指标(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 初选。各学院团委对拟推报人选进行全面了解、审核和考察,在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校团委分配名额(见附件1)确定申报名单,并指导推报人选按要求填写推荐表或登记表(见附件2),参评“魅力团支部书记”、“十佳志愿者”和“创业之星”的个人还需撰写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各学院“魅力团支部书记”、“十佳志愿者”“创业之星” 推荐人选均限2名。

2.公示。推报人选须在各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各学院团委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详细记载举报内容。在公示结束后,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将公示情况上报至校团委。

 3.审定。根据学院团委推荐的人员名单,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审定,评出“魅力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志愿者”和“创业之星”。“魅力团支部书记”、“十佳志愿者”和“创业之星” 参评人选还须参与现场答辩。

四、评选要求:

1.认真组织评选。评选必须严格按照条件要求,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宁缺勿滥,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经民主评选产生,不能由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指定。

2.严格审查把关。各学院团委要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人选进行全面了解情况和考核,在充分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人员名单。所有参评者如参评年度内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则一票否决。

3.积极树立典型。各学院要以评先评优为契机,大力宣传青年学生中的优秀个人与事迹,着力培养一批思想素质高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4.申报材料要求。各种表格在团委网站中下载,魅力团支部书记、十佳志愿者、创业之星报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只须报登记表及一览表,一览表需报电子稿。各学院将各项材料于4月20日前上报校团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名额。团委邮箱hynutw@126.com。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2017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表

     2.“五·四”评先评优相关项目申报表及一览表

                          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