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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派校团委挂(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编辑:团委   时间:2019/11/13
 

 

 

校组通[2019]13

 

关于公开选派校团委挂(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衡阳师范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党字[2017]34号)精神,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发展,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2名校团委挂(兼)职副书记(挂职副书记1名、兼职副书记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群众基础良好,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二、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衡阳师范学院在编在岗正式职工,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20191030日前未满35周岁)。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有担任过基层团组织干部的工作经历。

5.挂职副书记的人选从学生管理工作队伍中产生。

6.兼职副书记的人选从管理岗位或普通教师中产生。

      三、选拔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人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团委挂(兼)职副书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完成审批意见的纸质稿于20191118日下午1500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办公楼208 室)。

      2.资格审查。组织部和校团委将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竞聘演讲。PPT内容需包括个人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和优势、今后工作思路和设想。演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

      4.确定考察人选。

      5.组织考察。

      6.校党委会讨论决定拟任职人选。

      7.公示。

      8.任前谈话。

      9.任职。

      四、其他事宜

1.挂(兼)职校团委副书记期间,党组织关系和人事关系都保留在原部门不变。

2.挂(兼)职校团委副书记的职务职级和经济待遇都按照原工作岗位保持不变。

 

附件:衡阳师范学院团委挂(兼)职副书记报名表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11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