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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编辑:团委   时间:2019/05/17 点击:
 

 

 

2019—2020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西部计划湘西州、各高校项目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西部计划的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一步在青年中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现将《2019—2020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级项目办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战略部署,结合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85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方案》要求,精心组织项目实施,优化管理服务,加强政策保障,提升执行效益,突出示范引导,支持广大西部计划志愿者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奉献青春、建功立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一、工作内容

2019—2020年度,由中央财政支持,省级财政补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西部计划志愿者(包含延期志愿者、新招募志愿者和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从事为期1至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实施内容包含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见附件1)。其中,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五个专项的服务地为省内五个服务县、新疆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川、广西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深化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扩大基础教育和服务三农专项规模,提升支教扶贫实效;深化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引导志愿者参与区县及乡镇团组织工作;深化优秀人才跟踪培养,鼓励和支持期满志愿者扎根当地,搭建助力志愿者在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锤炼意志品格、提升综合素质的平台。

二、实施步骤

(一)服务规模和服务岗位

2019—2020年度年湖南省西部计划实施规模由全国项目办根据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新一年度申请情况研究确定。

1.服务县的审核及申报、确定

省项目办充分考虑本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服务县的实际需求、志愿服务成效、日常管理和就业服务、年度考核等因素,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报请全国项目办审定,确定我省2019年西部计划服务县为湘西州的保靖县、花垣县、泸溪县、永顺县、龙山县。

2.服务单位、岗位的审核及申报、确定

服务单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新增服务单位应向县级项目办提交申请,并明确能为志愿者提供免费的住宿和必要的餐费等生活补助。各服务县项目办负责本县服务岗位采集和申报工作,并由省级项目办审核确认。岗位类别需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服务三农、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中选择。今年要继续积极扩大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专项,巩固基层青年工作和基层社会管理专项,新招募志愿者服务岗位要保证90%以上为乡镇及以下服务单位,县级及以上机关岗位数要严格控制在10%以内。

西部计划服务县有“第一书记”的村至少安排1名西部计划志愿者,探索开展“第一书记+西部计划志愿者”的“1+1”扶贫模式。原则上服务县的每一个深度贫困乡至少安排1名西部计划志愿者。

因服务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或严重违反工作职责、造成恶劣影响的服务县、服务单位,2020年不再派遣志愿者。

(二)招募选拔

1.招募范围

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2.时间安排

各高校项目办于5月31日前,组织志愿者报名,收取报名表,完成初步审核;6月6日前,组织报名者进行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完成选拔工作;6月14日前,组织入选志愿者参加体检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录入体检结果;6月20日前,完成公示并与志愿者签订招募意向书(见西部计划官网);7月1日前,汇总并审核录取名单;7月5日前,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7月20日前,完成志愿者补录工作。

3.宣传动员

各高校项目办要用好各类宣传产品,抓好校园宣传、新媒体宣传、主流媒体宣传,主动挖掘往届优秀西部计划志愿者典型事迹,邀请往届优秀西部计划志愿者回校开展面向应届毕业生的交流会或报告会,或采用其他自主创新的形式进行集中重点宣传报道。

鼓励各高校项目办通过组织或邀请扎根西部基层的优秀志愿者进行事迹宣讲或开展座谈会的形式,宣传好扎根在西部基层尤其是新疆、西藏、广西、湘西等民族地区的志愿者典型和各地创新创业的志愿者典型,激发高校毕业生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营造“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西部计划,投身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建设。在宣传动员的同时,要加强与省项目办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送优秀志愿者事迹材料、典型宣传工作简报至邮箱。

4.选拔方式

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上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表格后,经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

高校项目办要组织报名志愿者开展情况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并加强与省项目办的沟通协调,保质保量完成招募任务。

5.选拔标准

基本要求:志愿者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的前70%;通过高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志愿服务经历、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者优先。在读研究生须获得本校(院、系)及导师的书面同意证明。

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特别要求:符合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标准,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师范类、农学类、医学类以及相关专业优先,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服务西藏志愿者要符合西部计划赴藏志愿者的体检标准。

6.主要工作

1)笔试、面试。各高校项目办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要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面试和心理测验,结果要书面备案并报送省项目办(附件5)。各高校项目办受省项目办委托与入选志愿者及时签订《201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西部计划官网自行下载)。

2)统一体检。高校项目办于6月14日前组织入选志愿者到三甲以上医院(含三甲)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高校团委先行垫付,体检发票由高校团委统一保管。若发现体检不通过的志愿者,高校团委要及时报备省项目办,并择优调换。服务西藏地区志愿者不仅需要进行志愿者常规项目检查,还需完成肺通气功能项目检查。(体检项目与标准详情见附件2与附件3)

各高校项目办要按照体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体检结果要书面报送省项目办(附件4)。如发现高校项目办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省项目办将予以通报,并扣减该校本年度体检经费。若因体检把关不严格,导致志愿者在服务期间既往病复发,其全部责任及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招募高校项目办承担,省项目办将取消该招募高校下一年度的招募资格。

3)公示和录取志愿者。高校项目办公布拟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送至省项目办邮箱。省项目办将对各地、各高校招募选拔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招募工作流程中体检、公示等工作环节。

高校项目办在选拔志愿者过程中若发现服务岗位空缺,要及时报备省项目办,沟通更换或退还空缺岗位。同时,各高校项目办要加强志愿者人才库建设及管理,将报名志愿者全部纳入人才库,以备调换补录,保质保量完成招募任务。

(4)审定确认。省项目办对高校选拔名单进行复核,并委托各高校项目办向通过复核人员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5)教育培训。各高校项目办要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别是研究生支教团的在校培训,并将相关培训资料留存备份。相关高校项目办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跟踪培养,推动研究生支教团骨干纳入“青马工程”培养范围。

6)档案保存。入选志愿者个人档案存放在高校,服务期满后计算工龄。志愿者党员档案在定岗后统一转到服务单位。

(三)集中培训及上岗

1.集中培训和派遣

7月20日至31日为集中培训时间,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或学位证、本人身份证件参加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和出征仪式。省项目办将于7月15日前确定志愿者培训报到具体地点、日程安排、主要内容、联系方式等,并通知高校项目办及志愿者本人培训结束后,由服务地项目办将本地区志愿者集中接到服务地。

2.志愿者补招、签订三方协议

  派遣之前,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省项目办在本省派遣指标内,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同等数额选拔补招。补招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派遣上岗。

到达服务地后,志愿者要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确认完善有关信息,完成二次注册。8月20日之前,由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志愿者要按照所签订三方服务协议的服务岗位上岗。

  三、政策组织保障

1.政策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特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出省服务的和在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2.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竭诚为志愿者服务,加强志愿者日常服务管理及就业服务保障等工作。完善考核机制,做好西部计划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使用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加强志愿者上岗培训、日常学习、就业服务等方面的教育服务工作。发挥政策导向、事业留人、典型引导和情感因素等作用,鼓励和引导服务期满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为服务期满志愿者积极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等服务,帮助和引导志愿者自主择业、流动就业。

各级项目办在志愿者岗位对接或日常管理中有疑问、有困难的,可以与省项目办沟通协商解决。

四、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省项目办统一为服务省内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购买单项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含急性病身故)等商业保险,购买一定数量的补充医疗险。保险生效期为志愿者到服务地报到前3天,保险截止期为志愿者服务期满离开服务地后3天,确保服务期全覆盖。

  3.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40元(服务西藏专项人均4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各高校项目办实际招募情况报销。

  4.其它经费

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

 

人:周姗蓉  丁玮俊

联系电话:0731—8877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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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10004

   箱:hnzyz88776720@163.com

 

附件:1.2019年西部计划专项介绍

 2.2019年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

 3.2019年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

 4.2019年西部计划体检工作情况统计表

 5.2019年西部计划面试工作情况统计表

 

 

 

湖南省大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