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下午,厅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明确切实做好春季学期延迟开学相关工作的10条措施。
一、严格执行延迟开学的决定
1、把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用更坚决态度、更严格举措、更果断行动,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全省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17日,高等学校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24日。
3、开学之前,各类学校(包括培训机构)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集体活动和培训活动。
4、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由我厅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精准摸排疫情信息并及时报送
1、各地各高校要对本地本校教师、学生近两周内往返武汉,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过人员继续进行排査并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2、开学前,各地各高校要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每个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
三、认真制定延期开学工作方案
1、各地各高校要按照“一地一校一策”原则,制定包括返校、报到、教学安排在内的延期开学工作方案。
2、在省教育厅公布开学时间后,各地各高校将本地本校的具体开学时间报我厅备案同意后实施(市州教育部门、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分别报我厅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3、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后需第一时间监测体温,登记健康信息,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班上学
四、切实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
1、加强对教职员工、学生的政治关怀、工作学习关怀、情感关怀、人文关怀。
2、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后要组织一次集体心理辅导
五、科学统筹教育教学安排
1、各地各高校在开学前,要广泛开展线上教学服务,统筹考虑在线教学计划,做到与开学后教学计划的有效衔接。
2、开学后,要适当调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科学安排教学内容、时间、方式,与开学前网络教学有效衔接,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教学质量不降低。
六、针对湖北籍学生制定专门方案
1、学校延期开学后,如疫情尚未解除,湖北籍学生暂不返校。
2、各校要通过线上教学方式对湖北籍学生开展教学活动。
七、全面加强校园管理和环境卫生整治
1、各级各类学校要实行封闭式管理,落实严格的门禁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2、各地各高校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
3、做好室内空气、地面及物体表面、集体食堂厨房及餐具、卫生间、校车的定期消毒工作。
4、开学第一周,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疫情防控知识教育。
八、切实做好防控条件保障
1、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本地本校医疗条件,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联系,解决好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配备问题,做足、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
2、各高校要设立独立的健康观察区域,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医疗条件、生活条件保障。
九、开展有特色有成效有意义的宣传引导
1.各地各高校要通过多种网络渠道,采取发布通告、温馨提示、给师生一封信等方式,加强有关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及时发布预警提醒、本地本校防控工作举措、最新进展及成效,推送防控知识,解答师生疑问,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不信谣、不传谣,同心协力、共克时艰。
2、要大力发掘本地本校疫情防控过程中的重要行动、典型人物、典型事例等,汇聚打嬴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正能量,为防控工作鼓劲加油。
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1、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士尽责。
2、各地各高校要把各项防控工作做实做精做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失职渎职以及虚报瞒报等情况的发生。
(转载来源于湘微教育)